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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泉股份终止IPO

AI总结:江苏清泉化学终止创业板IPO,撤回申请。公司主营特种精细化学品及高分子新材料,2025年营收8.06亿元,净利0.99亿元。核心产品MACM和2-MeTHF占收入超60%,全球市场份额领先。客户以生产型为主,境外收入占比过半。拥有多项专利及技术,为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。近三年业绩增速放缓,交易所关注增长可持续性及毛利率风险。

10月18日,张通社获悉,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清泉股份”)撤回创业板IPO申请,该项目终止。

清泉股份于2025年12月29日申报创业板IPO,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。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精细化学品和特种高分子新材料研发、生产与销售。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.06亿元,扣非后归母净利润0.99亿元。

公司主要产品包括(1)新材料单体MACM、DTHFP、CHDM等,(2)绿色溶剂2-MeTHF,(3)医药及农药中间体CHDO、TACH、CPMK等,以及(4)特种高分子新材料聚酰亚胺。其中,MACM用于合成透明聚酰胺、聚脲、聚氨酯及环氧树脂固化剂,终端应用于光学电子、汽车、医疗器械、消费电子、风电叶片等领域,该产品收入占比超过30%;2-MeTHF主要替代四氢呋喃等传统溶剂,用于医药、农药、香精香料、锂电池电解液及电子芯片清洗等领域,该产品收入占比接近30%。

公司客户按类型分为生产型客户和贸易型客户,2025年生产型客户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68.49%,贸易型客户占31.51%;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51.90%,主要销往瑞士、印度、日本、意大利等国家,客户包括IMCD集团、张掖大弓、格瑞达集团、飞扬骏研、华谊集团、Kyowa集团、中宁化集团、凯莱英、中国石化等。根据招股书测算,2025年公司MACM全球市场份额约为28.71%,2-MeTHF全球市场份额约为19.33%;2024年CHDO市场份额约为17%。

公司掌握中高压催化加氢技术体系、热塑性聚酰亚胺树脂规模化制备技术、连续化生产工艺等核心技术。公司为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“小巨人”企业,拥有江苏省级技术中心、江苏省科技厅认定的“中高压催化加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”,子公司浙江清和为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;公司及子公司申报项目获2025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,QPI-P250聚酰亚胺产品获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。截至2025年末,公司拥有发明专利65项。此外,公司参与起草3项国家标准、1项行业标准(牵头单位)和3项团体标准。

业绩方面,2023-2025年,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.13亿元、7.97亿元和8.06亿元,扣非后归母净利润0.76亿元、0.91亿元和0.99亿元。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.33%、29.89%和30.97%。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保持增长但增速明显放缓,公司解释系“主要产品MACM、2-MeTHF销售规模不断扩大,更大的销售基数使得增长比例下降”所致。交易所在审核过程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: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、境外收入和贸易商模式收入占比较高对公司业绩的影响、核心产品价格下降及毛利率大幅下滑的风险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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